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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沽者接着说

 

窃认为,此獠一日不除,众沽民便要多受24小时损失;一小时不除,众沽民便要多遭3600秒折磨;两个月内不能除去,则不知道又有多少沽民要因此而倾家荡产了。

因此,敢请赞同本文观点的各位,对下文进行转载、转发、推荐、推介。总之,要采用一切合法手段,形成一股气势,以维护公平、公正、自由、自主地对自己的财产(沽权)进行处置的权利。

同时,也欢迎反对本文观点的各位进行批评、砸砖、阐明己见。谢谢。

 

以下文字本人已于24日发往

全国人大icc@npc.gov.cn icc@npc.gov.cn

中纪委https://www.jubao.gov.cn/xf/jubao.jsp

证监会各部门电子邮箱:办公厅csrcbgt@csrc.gov.cn  

市场部csrcscb@csrc.gov.cn机构部 csrcjgb@csrc.gov.cn稽查局csrcjcj@csrc.gov.cn法律部 csrcflb@csrc.gov.cn

 

 

关于吁请

立即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

实施双规调查的公开信

 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、中纪委书记、监察部部长、中国证卷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:

今天,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,中国股市再次发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;认沽权证南航JTP1(580989)又被无端暂停交易了。

据上交所公告称;“南航认沽权证(580989)在今日上午交易中出现异常交易情况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本所决定,自2008年4月24日10 时32 分开始暂停南航认沽权证(580989)交易,自2008年4月24 日13时00分起恢复交易。本所提醒投资者谨慎理性投资,注意交易风险。特此公告。”

经查:一、当发生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第六章第6.1条所列的十三种情形时,上交所的职权仅限于对违规帐户实施重点监控,并无对所涉证券实施暂停交易的权力。二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》第七章第7.1条第(四)项规定:(当发生)“本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”时,“本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”。但上交所当日的的公告并未说明其认定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。三、580989当天的价格波动范围完全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。

据此,本人认为今天580989的暂停交易,是又一起滥用职权,粗暴侵害全体认沽权证投资者交易权的恶性事件。

早在张育军仍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时,深交所就对中集、五粮、华凌三只认沽权证非法实施了不下百次的暂停交易。经过了上百次的暂停交易,却没有确认任何人有任何违规交易行为,也没有对任何违规交易行为做出任何处理。实际上,暂停交易只是任意、粗暴地侵害了全体认沽权证投资者依法进行交易的权利。

那时候,本人还认为此是两个交易所的不同风格。故在得知张育军调任上交所总经理后,本人即于2月28日在腾讯网评上写到:“[惨了,惨了。]走了一个立下坏规矩,然后死守不渝的(南航沽权无限量创设);来了一个立下好规矩,然后任意践踏的(妄定沽权限涨不限跌)http://comment2.qq.com/axel/comment_user2.htm?uin=787061614#Top”。不料一语成箴!!!据此,我认为,过去深市的与今天沪市的认沽权证暂停交易事件,都应由张育军个人承担责任。

一个机构,一套法规,却无法抗衡一个人的任意妄为。这是一个法治国家里允许发生的事情吗?张育军的行为,没有打击异常交易者,却粗暴地侵害了全体认沽权证投资者依法进行交易的权利(即侵害了众沽民的财产处置权<此句为后来补充>)。实质上是在滥用权力操控股价!他是在给共和国抹黑,是在为执政党树敌,是在人为制造不安定因素。

故此,特吁请国家和执政党的有关部门,立即停止上交所总经理张育军的职权,对其展开调查。指令其在规定的时间、规定的地点对被调查的事项做出说明和解释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依法做出处置。此致

敬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:张伟

电子邮箱:787061614@qq.com.cn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-4-24

 

分类:股海无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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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4-25 22:39